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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防科工委关于军工系统二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通报
【字体: 】   2008-07-30   来源:
 

  军工各单位:

  按照国防科工委《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科工安〔2008〕216号)文件和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二季度继续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我省军工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和书面总结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要求,绝大部分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或者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和检查机构,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要求全体员工积极参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认真查找隐患并进行治理,确保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和科研任务的完成。二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中,军工各单位采取了不同的组织形式和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如:设置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厂区内悬挂宣传横幅、在工作场所增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观看安全生产事故教育录像片,利用宣传媒体发表演讲等多项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让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企业去感悟、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三是今年是“隐患治理年”,在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隐患排查的具体情况,把开展活动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治理登记、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工作结合了起来;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了每个工作岗位;对危险生产作业现场、氰化物的购买、保管、使用等各项制度进行了专门的检查和完善;对职工劳动保护穿戴、设备操作与维护、消防器材保养、安全生产防护装置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和治理,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或安全隐患要求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有关单位还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通过军工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省军工行业1-6月份未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制定上报情况

  兵器:258厂、5103厂、5123厂、5113厂、洛阳北方易初公司、396厂、358厂、5147厂、508厂、5127厂、5143厂、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航空:空空导弹研究院、613所、158厂、新航集团、124厂、嵩山机械厂

  船舶:407厂、725所、713所

  航天:695厂、694厂、航天建筑工程公司、航天车辆厂

  核工业:核地质局、核五院、核工程勘察院、302库

  电子:22所、27所

  部队企业:5715厂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上报情况

  兵器:258厂、5103厂、5123厂、5127厂、508厂、396厂、5143厂、5124厂、5147厂、5111厂、358厂

  航空:613所、124厂、嵩山机械厂、

  船舶:407厂、725所、713所

  航天:航天建筑工程公司、693厂、694厂、航天车辆厂

  核工业:核五院、核地质局、302库、许昌欣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电子:22所、27所

  部队企业:5715厂

  四、二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总结和报表上报情况

  (一)上报好的单位是(二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和报表按时上报):

  5111厂、5103厂、126厂、5113厂、508厂、5123厂、5143厂、713所、407厂、725所、新航集团、空空导弹研究院、嵩山机械厂、航天建筑工程公司、核工程勘察院、航天车辆厂、695厂、694厂、5715厂、22所、27所。

  (二)上报情况比较好的单位是(报表按要求上报,但缺二季度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5147厂、5127厂、北方易初、5104厂、258厂、5124厂、396厂、158厂、613所、124厂、302库、许昌欣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核五院、核地质局、693厂、6456厂、3515厂、358厂。

  二季度,根据上报情况统计汇总,军工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总和为814项,已经整改了805项,整改率为98.89%。其中:重大隐患为12项,已经整改5项,整改率为41.6%,申请重大隐患整改资金1387.2万元。

  为了更好、更规范地完成2008年(三、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资料、报表上报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国防科工委下发的《河南省国防科工委关于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国经运〔2008〕7号)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继续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

  2.三季度、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分别在今年10月初、2009年元月及时上报书面总结材料,报表填报要按照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完整,逻辑关系要正确。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把本季度尚未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列入计划、落实目标任务、经费、责任人员、治理时间要求、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落实治理资金等情况在表格中填写清楚。

  希望各单位通过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本质安全程度有明显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理念得到更新,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军工行业科研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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