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各单位、民爆生产、经营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河南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监管政法〔2008〕123号)精神和要求,从6月1日至30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河南省军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附件:河南省军工行业、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