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21号)]的颁布实施,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事项将有所调整。依据原国家国防科工委通知要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暂停办理,具体申报程序等待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通知。需要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可先对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条例》进行准备。
特此说明。
联系人:汪明华 赵志刚
电话: 0371---6590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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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防科工委
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