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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防科工委关于开展首届军工月活动的通知
【字体: 】   2007-09-26   来源: 河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各军工单位、民口协作配套单位、民爆生产流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建设第一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河南省军工文化建设,实现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河南国防科工委决定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与绕月探测的首次飞行为契机,于2007年10月份在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开展首届军工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关于加强军工文化 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为重点,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着力点,以提高军工人素质和能力、增强军工凝聚力和感召力、促进全行业改革和发展为目标,最大限度地提高全行业热爱军工、建设军工、奉献军工的激情和全社会了解军工、关心军工、支持军工的热情,努力推进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喜迎十七大,欣展军工雄风 

    三、活动时间  

    2007年10月份(10月10日—11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以党的十七大、绕月工程和人民军工创建七十六周年、中国航天事业创建五十一周年、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四十三周年等10月份行业重要纪念日及纪念活动开展为载体,重点围绕军工行业的发展历史,以及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国家军工行业发展政策和军工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国防军工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国防科技工业的认知,增强社会对国防科技工业的关注和支持。  

    五、活动组织安排  

    本次军工月活动由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总体策划与协调,采取统一布置、分级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全省性活动  

    在军工月期间,协调小组将组织开展以下全行业性活动:  

    1.全省“光电杯”军工单位计算机技能竞赛(活动具体组织单位:省国防科工委劳动教育处,613所)。  

    2.全省军工系统书法美术摄影展(活动具体组织单位:省国防科工委政治部、省神剑文学艺术学会)。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开展预赛选拔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要求  

    为便于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小组决定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单位分四个地区和一个协会成立协作组集中组织区域内(协会内)地区性(行业性)集体活动。根据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单位的特点与分布情况,分为郑州片(含信阳、驻马店、漯河、许昌)、洛阳片、南阳片(含平顶山)和豫北地区片(含新乡、焦作、济源、鹤壁)四个地区,民爆协会一个协会。为保证首届军工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协调小组特指定2007年四个地区和民爆协会协作组组长单位和召集人(组长),具体如下:   

    郑州片协作组组长单位为124厂,召集人124厂党委书记葛晓敏;洛阳片协作组组长单位为014中心,召集人014中心党委书记刘松波;南阳片协作组组长单位5103厂,召集人5103厂党委书记张保振;豫北片协作组组长单位为258厂,召集人258厂浮德海党委书记;民爆协会协作组组长单位为前进公司、永联公司,召集人前进公司党委书记张立贵、永联公司总经理于红兵。 

    以上各协作组组长单位及召集人根据国防科工委军工文化建设的要求和本届军工月活动指导思想、全省性活动的安排,结合协作组特色、确定活动主题,有层次、有重点地组织策划并开展协作组内成员单位集体性活动。各协作组与当地国防科工办沟通协调,邀请当地领导出席地区内的集体活动。  

    协作组单位及召集人实行任期制,首届军工月活动全部结束后,由片区内单位推选下一届协作组组长单位与召集人,并报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军工单位活动要求  

    各军工有关单位围绕本届军工月活动主题,结合各自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军工文化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协作组召集单位和其他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据通知要求,制订具体活动方案(计划);并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国防科工委政治部)。联系人:霍生华  张琳,联系电话/传真:0371-65509631。  

    (二)要加强军工月期间的信息沟通。各协作组召集单位和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时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广播、电视、网络)支持,保证各项活动宣传及时、准确。各协作组大型活动在省级媒体的宣传报道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以争取最好的宣传效果、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三)军工月活动期间,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工文化建设协调小组领导将根据各协作组、各单位制定的活动计划(方案),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参加各协作组、各单位组织开展的重点活动。各协作组、各单位的活动计划(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要强化与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加强请示汇报和统筹协调。  

    (四)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本协作组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书面总结,重点是所取得的收获及经验教训。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一式四份报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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